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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火灾事故处置安全注意事项

发表时间:2020-11-23 11:08

(一)加强对灾区气体检测分析,防止发生瓦斯、煤尘爆炸造成伤害。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和煤尘,观测灾区的气体和风流变化。当甲烷浓度达到2.0%并继续上升时,全部人员立即撤离至安全地点并向指挥部报告。


(二)救护队在行进和救援过程中,救护队指挥员应当随时注意风量、风向的动态变化,用以判断是否出现风流逆转、逆退和滚退等风流紊乱,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还应注意顶板和巷道支护情况,防止因高温燃烧造成巷道垮落伤人。


(三)处理掘进工作面火灾时,应保持原有的通风状态,进行侦察后再采取措施。


(四)处理上、下山火灾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因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或巷道垮塌造成风流受阻威胁救援人员安全。


(五)处理爆炸物品库火灾时,应先将雷管运出,再将其他爆炸物品运出。因高温或爆炸危险不能运出时,应关闭防火门,退至安全地点。


(六)处理绞车房火灾时,应将火源下方的矿车固定,防止烧断钢丝绳造成跑车伤人。处理蓄电池电机车库火灾时,应切断电源,采取措施,防止氢气爆炸。


(七)封闭火区时,为了保证安全和提高效率,可采取远距离自动封闭技术实施封闭。采用传统封闭技术时,必须设置井下基地和待机小队,准备充足的封闭材料和工具,确保灾区爆炸性气体达到爆炸浓度之前完成封闭工作,撤出作业人员。


(八)采取火区缩封措施减小火区封闭范围时,应采取注惰、注浆等措施有效惰化火区后实施缩封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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